发布时间:2020-05-20 访问次数:894 信息来源:会计股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编报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旨在加强和督导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单位廉政建设。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注重统筹协调,加大保障力度,明确责任方法,给予工作支持,细化分解任务,推动本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2、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单位内控报告所涉工作措施及数据要与所在单位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相一致。
法院、检察院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按属地原则汇总上报。
3、加强分析,推动整改。各单位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填报软件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为网络编报省份,各单位于2020年5月8日后,通过IE等主流浏鉴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http://tybb.mof.gov.cn/)湖南频道(https://220.169.44.30:9797/),开展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内部控制报告表格、填报操作手册及视频讲解资料均可登录“湖南财政网”和“湖南会计信息网”直载,纸质版不再印发。
2、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报送到财政局联系的业务科室;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于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对口联系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报送财政局会计股。
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由报表系统自动汇总生成,各单位可对汇总数据进行分析。
3、及时反馈
各单位在2019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局会计股联系。
市财政局会计股:4223397
内控软件工程师: 陈双 13975159196
津市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