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财政四措并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9-07-04     访问次数:317     信息来源:支付中心


  • 为进一步执行“放管服”政策,实行管理型政府向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我局四措并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第一,优化办事流程。按简政放权要求,深化财政审批改革,充分将网审和面审相结合,减少面审程序,提升财政授权支付比例,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强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第二,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对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强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微笑相迎,真诚以待,让其来的放心,去的满意。

    第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预算指标、往来计划、资金拨付等财政事项实行限时办结,配套执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都要热情服务、限时办结;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根据群众来访事由,引导至相应单位或部门办理。

    第四,加强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一方面,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办事程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作用,在窗口单位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民意反馈,了解民众诉求,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需,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财政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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