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思路 开启财评工作新征程

发布时间:2019-02-27     访问次数:485     信息来源:评审中心

  • 2018年,市财政评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及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斐然。2019年,评审中心将在津市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财政局党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关心与支持下,秉承“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不断加强学习,强化管理,增强评审综合服务能力与水平,树立良好财政评审形象,争取2019年评审工作迈上新台阶。

    1.完善2019年评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标准,规范档案管理,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为提高评审质量与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2.优化评审模式,确保评审时效。2019年,评审工作将严格执行双审制,确保结果真实准确,100万以下项目实行评审中心初复审双审制,100万以上项目实行中介公司初审+评审中心复审双审制。

    3.组织中介机构及评审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学习评审业务知识,打造一支业务高、素质好的评审团队,确保评审质量与效率。

    4.完成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工作。2016年市财政进行造价咨询机构中介公司入库采购,2019年合同到期,中介机构需重新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一批中介机构组建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充分发挥采购效益。

    5.强化中介机构及评审人员考核管理。出台中介机构项目评审绩效考核计分表,对中介评审项目实行事后打分制,形成考核机制,制定奖惩措施,优胜劣汰,确保采购效益。制定“评审中心工作人员2019年岗位职责”表,明确评审人员岗位职责,年底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绩效考核。

    6.严格执行“评审工作十不准”原则,加大廉政教育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评审服务意识,抓好评审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守纪律底线,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廉洁。

    7、坚持项目随机分配法,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廉洁高效。2019年项目评审分配将继续沿用抽签分配法,根据重新制定的《津市市财政局委托中介造价咨询机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分配原则,由评审中心与监督股共同参加,随机抽签,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项目评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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