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3 访问次数:351 信息来源:汪家桥财政所
津市市财政局2018年印发了《津市市财政所管理办法》,明确镇街财政所自2018年起为市财政局的派出机构,除人员组织关系继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外,人员招考、编制使用、干部任免与交流、经费保障、退休管理等其他事项均归口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从源头上理顺了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激发了干事热情,极大地给财政所工作人员提振了信心、鼓舞了士气。汪家桥街道财政所积极落实《管理办法》,凝心聚力、规范管理,工作积极性大幅提升、责任心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大局观念普遍递增、争先意识广泛加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获得多项荣誉。
一是思想上锐意进取、敢作敢为。时刻服从市财政局党组及街道党工委的绝对领导,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劲头坚决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是工作上争创一流、主动作为。“谋定而后动”,按照岗位责任制的分工,各司其职、各就其位,提早谋划、提前安排,按计划、分步骤严格将工作目标一一执行到位。2018年获得了省财政厅授予的“市级星级财政所”及市财政局颁发的“明星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学习上勤于思考、奋发有为。所内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最新出台的各项财经法规,定期召开业务讨论会,经常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并且加强与兄弟单位间的业务交流与学习,尽可能保证每个人都电力满满、能量足足。
四是作风上廉洁自律、绝不乱为。时刻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不变定律,始终坚持“明是非、知敬畏、守底线”的防范思维,不当糊涂人、不干糊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