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9 访问次数:382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经费和物资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420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370万元,隔离区建设550万元,防疫防控基金500万元,并将根据下一步疫情防控需要,足额保障防控所需经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综合协调、后勤保障、资金保障、信息收集、人员摸排、督查指导等6个功能小组,由各班子成员分别兼任组长,负责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保障以及全局内部排查防疫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经费和物资保障。认真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保障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所需经费和物资,并做好经费和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开通绿色保障通道。对急需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经费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同时,由党组成员带队,派员赴长沙、常德等地对急需消毒液、口罩、医用手套、医用手术衣等医用物资紧急采购,大幅度加强了我市医用物资储备,确保急需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
四是强化内部排查防控。成立人员摸排组对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进行全方位摸排,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人员及其家人动态及身体状况,建立防疫台账,并每日收集上报市指挥部,确保不漏一人一户。
五是加强联控形成合力。加强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及时沟通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报送疫情防控相关经费情况,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争取经费支持,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