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6 访问次数:258 信息来源:采购办
政府采购监管涉及到采购人、代理公司、供应商等多方利益,处理不慎,就会引起投诉。今年来,津市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严格落实“四个坚持”,再次实现了政府采购活动零投诉。
一是坚持公众参与。利用各种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广泛公示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法律法规、操作规程、采购活动的详细情况、监督举报的方式方法等,让公众全面知晓政府采购政策,及时掌握政府采购动态,积极参与采购活动监督,同时定期接待和回访各类采购活动主体,防范了投诉风险。
二是坚持公平竞争。打破门槛敞开采购市场,严格禁止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鼓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努力营造供应商待遇平等、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化解了投诉矛盾。
三是坚持阳光服务。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等采购活动主体一视同仁,恪守质疑投诉无小事,做到接待不怠慢、身份不歧视、行为不干预、违法不包庇,依法办事,阳光操作,确保服务无差别、监管无差别,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是坚持严格审核。严把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关,在流程中突出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计划、采购项目的招标和评标、采购信息的客观和完整、供应商的资质和履约等环节,按统一的规范审核把关,发现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时整改,不搞循私舞弊,杜绝程序打折,实现监管无死角,消除了投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