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5 访问次数:357 信息来源:国库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库款运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稳增长、保民生各项政策更好更快的落实,津市市财政局结合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工作要求,从“增效益”和“防风险”两方面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
一、强化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库款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库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机构的成立,统一了思想,落实了职责分工,明确了工作目标,建立了分工协作,响应及时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预算编制、规范工作流程。通过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避免“钱等项目”情况出现,加快预算下达进度。
三、强化拨付效率、盘活存量资金。加强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的审核、批复下达,及时拨付各类财政性资金和清算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及时办理财政专户收支业务,协调各商业银行、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各项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性和拨付的及时性。
四、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拨付。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加强国库与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间的资金拨付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单位要求的资金只能通过支付系统下达,不能采取实拨的方式下拨。